家暴连续剧:热搜解脱不了受害者的困境,雪花也不能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
曾遭前男友家暴患上抑郁症的具荷拉去世
papitube旗下美妆博主宇芽发布长视频揭露被家暴的遭遇
蒋劲夫女友ins发文控诉其家暴恶行。最近的社会新闻就像连续剧,悬念丛生波澜四起。
公共领域的舆论是有用的,研究危机传播的托马斯·伯克兰在“焦点事件理论”中认为,焦点事件往往会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迫使政策主体在短时间内做出重要决策,从而导致政策窗口的开启。
言论自由无可指摘,如果能够形成持续的合力还可能推动社会变革和制度进步。
家暴问题的核心是“暴力”,“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才应该是解决问题的潜意识。网友皆知家暴可怖,施暴者可恨,因此不惜变成“雪花”也要“网暴”一下施暴者。
宇芽没有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而选择在微博公开,结果是舆论还没有惩罚到坏人,就先容忍局外人“以暴制暴”,舆论谴责施暴者之后,再批判一轮“传统思想”、“原生家庭”、“性格缺陷”、“性别地位”、“男权社会”、“经济结构”。可是施暴问题没有解决,受害者的冤屈仍无法申诉。
27日澎湃新闻两篇家暴相关推文,《蒋劲夫又家暴,为他站台的明星们不出来道歉吗》阅读量10万+,而《向家暴说不,受害者该如何寻求保护?》截至目前阅读量2606,说明公众对于“家暴”与“反家暴”话题本身的关注度较为平淡,大多是对明星家暴事件的讨论。
而对家暴问题本身作为违法行为的关注和思考还未真正进入公共讨论的空间,大众对于社会问题的关注即刻转化成对名人私生活的窥视欲,偏离家庭暴力这一核心问题。
吉登斯以结构的二重性取代了非此及彼二元论,他认为社会结构并非先在存在且固定不变,而且也发展于行动者在行动中不断创造的动态演变过程中,且影响着行动者接下来的行动。
而社会二元论自觉或不自觉的将个人与社会、现实与思想、个体与整体对立起来,将社会分为了支配性的和从属性的两方面。吉登斯认为,这种简单对立其实将一个现实的、鲜活的世界变成了一个简单固化的逻辑框架。
“男性强壮”和“女性柔弱”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对立关系,这也可以看作一种社会结构的二重性,而“男性强壮有能力施暴”、“女性柔弱所以受害”的逻辑是在人类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主观加强固化的思维。
很显然,随着女性自主意识的觉醒,我们认为由内而外的勇敢与开朗不与任何单一性别气质挂钩。
家庭暴力是社会问题,具有普遍性而非孤立事件,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有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不过男性仍然为主要的施暴者。据《中国妇女报》2018年底的报道,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
在中国,22.9%的女性和19.9%的男性曾遭受家暴。除此之外,对儿童的暴力也被视作家庭暴力的一种主要存在形式。
从统计数据结果来看我国的家庭暴力并不具备典型意义的性别对称性,比起仅仅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界定为“妇女儿童”,我们更应该以更广阔的视角看待其间的多元性别、性向与权力关系。
如此,在修订反家暴法律法规时才能全面思考、细化各群体的维权政策。法条表明,“施暴者”的身份是无性别化的,我们呼吁惩治家暴,是因为它是“暴力”,违背法律,而不是因为个案施暴者是男性。
不否认存在“恃强凌弱”的情况,但不能以片面的性别二元论作为暴力的评价标准,家庭暴力不可直接等同于性别暴力。
女明星张雨绮在和汪小菲热恋期因为吵架在公开场合直接扇对方耳光,和第一任丈夫吵架“开着路虎就冲上马路直追王全安,猛踹车门逼其下车”,和第二任丈夫离婚时被爆“刀砍袁巴元”,这种“敢爱敢恨”的“暴力御姐”行径同样不值得学习。
家庭暴力在任何国家、任何文化中都存在,它无疑是一个社会顽疾,作为社会守望者,媒体有义务去阻止或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所以,要改变这种状态,必须改变目前媒体报道呈现的内容:
参考文献:
[1]陈欣冉.反思网络媒体家暴报道中的伦理问题[J].新闻传播,2019(10):12-14+17.
[2]李秋玲.媒体家庭暴力内容呈现问题探析[J].新闻研究导刊,2017,8(03):147-148.
[3]王皓宇.新闻媒体在公共政策议程中的功效研究——以《中国妇女报》关于反家暴法的报道为例[J].东南传播,2016(09):83-84.
[4]冯媛.去权和赋权——对李阳家暴报道和媒体呈现性别暴力的辨析和思考[J].妇女研究论丛,2013(03):49-55.
[5]谭亚明.媒体报道要走出性别认知困境——以媒体报道的李阳家暴事件为例[J].今传媒,2012,20(04):56-57.
-END-
往期回顾